
服務對象
以長期照顧十年計劃所界定之服務對象居住地之民眾
•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• 55歲以上平地原住民
• 49歲以下身心障礙者
• 65歲以上衰弱者
為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符合對象,且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後,符合長照等級第2級以上者。
*資格限制
已聘僱外籍看護工,不予補助
已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,不得申請
服務項目
服務時間
週一至週五08:00-17:00
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
民眾負擔比例

瞭解更多
電話:(07)-310-9382
地址:高雄市三民區明誠一路20號